派传单
January 24, 2008
试问一下,我曾经拒绝过多少个向我派传单的人呢?太多了,我也记不清了。不过我却记得有一段时间都会在同一地点遇见同一个人向我派同样的传单。而我,也同样地微笑着拒绝他。几天后,我不再在那段时间经过那个地点了。从此以后我也不曾见过他了。拒绝的人,也许不会再记起被拒绝的人;同样的被拒绝的人也不可能会刻意去记起那个拒绝的人。
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在一个花展里拿起instant camera代替姐的岗位时,我却因为第一个游客的拒绝而灰心放弃。那时候我就想起了曾经被我拒绝的那些人是不是也像我那样轻易地就被打败呢。多年后的今天,我原谅了当时那个胆小并经不起挫折的自己。原因是当时还小嘛,也不能怪自己那么不中用啊。前几天,我又得到机会去派传单了。我嘴里在拒绝着这份差事,心里却不断地说服自己:读mass comm的人又怎么可以那么害羞啊?为什么要拒绝能够训练自己胆量的机会呢?就这样拖拖拉拉地在3分钟后我还是去到lrt站。当第一个人拒绝我手中的传单时,我脸带微笑地对着那个人说声谢谢,可是我的内心却刺痛了一下。真的是一下而已哦。看着一大群人涌出来赶回家,头晕了一下还是要微笑着面对。派着派着,有被接受也有被拒绝的时候,心痛着痛着也渐渐麻痹了。
其实,当我们问别人是非题时,我们应该准备好会听见两种答案。不是是就是否了。是非题不是subjective。所以也不可能会出现第三种答案。既然我们都预备好即将会得到的答案,那为什么还要心痛呢?
这几天,无论的空与否都急着想看“The Apprentice”。看了越多就看越了解许多道理也越发发觉自己的失败之处。在商场的世界是非常现实的:当一个人太多话太想别人接纳其建议时就会被排斥;当一个人太不会表达自己而显得和大家格格不入时也会被他人说闲话;当一个project失败之时大家都会尽量把罪名放在别人头上以保护自己。总而言之就是你不会做人,不会在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事情说适当的话,在遇到挫折时不够坚强,那你就只剩下一条路可以走了。也就是一个失败者。大多数人都是带着挫败感离开,也就是大伙都认为他的离开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而不会再制造麻烦或成为包袱。然而,当中也有些人是带着尊严离开的。这些人通常都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带着大家的祝福离开。 不好意思我又犯了老毛病,写了那么一大堆却还没说到重点。其实,看着和他们比起来我的工作态度真的有够不专业。一直以来我都只带着做好分内事的态度而不是要怎么才能做得更好的想法。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处境太安稳出现危机的机会太小了所以自己的要求也不可能高到那里去。有时候我也会想到如果有一天我也处在类似的情况,那我会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呢?我会坚强吗?还是就像当中的其中一个人那样,情况被逼要改变却以失败告终并承受不了压力而自愿认输。我会吗?这很难讲说准的,但以我这种不喜欢care的个性又那理会得了那么多。嘴巴长在他人身上我也不能阻扰他人的言论自由之所以我只能把听见的话当成耳边风。看来,到头来将来的自己也不可能改变到那儿去。
Harry Potter
December 30, 2007
这一系列魔法故事书的大结局终于在我最忙的那一天新鲜出炉了。我却因为一件又一件事情连续接踵而来而导致我忘了这一个重要的事情。一个从半年前开始就在期待着的日子。那一天离这一天,也将近半年了。可是,我却还没拥有那本书。这是一个事实。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所拥有的那六本哈利波特曾经让我读了又读却都不会感到厌倦。这也是一个事实。但,为什么到现在我都提不起兴趣去把那本书买下来呢?不拥有它,我那系列收藏就不完整了。我也不能够知道故事里的详细情节了。可是,即使再举出多少个理由都不能改变我的想法。我说了不买就是不买了。我会坚持的事情并不多,一旦是我坚持了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的了。
我想,这都是因为我的个性吧~ 就好比说写一篇文章吧。一开始的时候,都会小心翼翼并慢慢地思构每一段应该如何开始和结束,每一段之间又该如何连接起来,那一段又该加些什么等等。写着写着就会越写越兴奋并会跟随着既兴而来的念头慢慢加盐加醋。当故事来到尾声时,我不会像一个运动选手般看见终点就加快脚步,我只会把脚步放慢下来。走了一段路后,我还可能就因此而停下脚步。就算去不到终点也没关系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点是在这过程当中我得到的是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就因为如此,无论是功课,考试,工作还是什么的我都不会在全程都放100%的热情去完成。所以我得到的也只有我所付出的那一部分而已。
在等待中度过的一天 (13/11/2007)
December 7, 2007
等待这个字眼,对我来说不算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我身边多得是习惯迟到的朋友吧。可是,我也不懂为什么单单在那一天我会等到那么不耐烦。也许,是因为那一天我等的并不是一个人吧,而是一个经已被安排好的时间表。
话说那一天,也就是在我下定决心后的几个月,我就带着______的心情踏上归途。从一开始的lrt,到巴士以至于飞机等,我都是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渡过。对着带在身边的书本,也没有读下去的心情;看着手中的电话,也宁愿把它关机。总而言之,内心就是不断地被不安包围着,无论做什么都会感到不妥,心也总是静不下来。在好不容易到达机场后,却发现check-in的柜台竟然还没开。当一切的手续办完后,肚子也医好后,再加上把机场的每一个角落都逛完后,也是时候上飞机了。可是就在飞机应该起飞的那一刻,却听到一名广播员的声音:"。。。由于气候的关系,从kuala lumpur飞往kota kinabalu的班机AK5738即将Delay。。。"=。=lll,在我以为可以好好睡一觉时,竟然还要我再继续等~ 而且还不懂要等多久呢-一小时?二小时?唉~ 还好,天见可怜,挨过难熬的1小时后终于看见飞机的到来。本以为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两小时半会在一眨眼之间就过去了,没想到原来少了那么一餐的差别竟然是那么大的。多一餐,两小时半就好象一小时般度过;相对地少了一餐,两小时半也好象拉长到四小时般。这,算是我本身的心理作用吗?
早上十点出门,在晚上接近八点的时候我总算回到家了。对于这一趟旅程,我也只能说:回家真累!
平凡
October 8, 2007
有一些饮品,在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并不会感到有什么特别。为了找到其特别之处而喝了一口又一口后也只感到不过如此。
但,在当中却也有可能会出现一种这样的饮品:第一次喝的时候,并不会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可是在不久之后的一天,也许是一天,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后就会突然想念其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在那个时候,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去寻回那记忆中的味道。
有一些歌,在第一次听见时并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就算把整首歌从头到尾听完了也不会记得有着怎样的曲风并且也不会刻意去了解其歌词。
但,在当中也许会有这样的一首歌:在另一次偶然的时间重听那首歌时却会不知觉地爱上它,并在空闲的时候不断地重复又重复地听回同一首歌。慢慢地我们就会了解到其歌词的意思并渐渐地爱上它。到那时候我们听到的也许并不是单单的一首歌,而是慢慢地从那首歌里面看见了一个相关的故事。
有一些人,在第一次邂逅时是不会刻意去留意对方的样貌及言行举止的。如果只是擦身而过的话更不可能会有时间去留意这些小细节。
但,当我们和一个人邂逅的次数随着时间而增加时,我就会开始慢慢地留意起那陌生却又熟悉的脸孔。这就像娃娃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别担心,若是有缘的话,无论去到哪都会相遇的.”
那本书
September 21, 2007
才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把藤井树的新书看完了。《六弄咖啡馆》是这本书的名字。 为什么有六弄,这么奇怪的一个咖啡馆的名字呢?
六弄人生:
人生, 像走在一条小巷中,每一弄都可能是另一个出口,也可能是一条死胡同。
生在一个与一般人不同的家庭中,是我人生的第一弄;
爱上了你,是我人生的第二弄;
注定般的三百六十公里,是我人生的第三弄;
失去了你,是我人生的第四弄;
母亲的逝去,是我人生的第五弄;
在这五弄里,我看不见所谓的出口,出现在我面前的,尽是死胡同。
该是结束的时候了,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
再见,世界,是我人生的第六弄。
也许,有些人会说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发而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另一些人则会表示自杀是一种不被原谅的行为,死后肯定会下地狱。总而言之,自杀是一种不对的行为。可是,这也必须视情况而言。我们不是那个人,为什么我就能轻率的帮他下定义呢?对某些人来说,与其毫无目并行尸走肉的活在世上,倒不如早点自我了断离开这世界来的好。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对的想法。可是我就是没办法阻止自己去想这些事情。还记得那天看完了premonition之后,心情就一下子掉落谷底。直到几天后的现在我还记得那个神父说的话。我知道那只不过是一部戏而已,为什么我就一定要把它当真呢?可是我还是一样无法让自己忘记它啊。同样的道理,这些事情不是有人开导和陪伴就能解决的问题。故事中的绿在母亲去世后也有一大堆朋友陪伴。他的好朋友甚至逃课去陪他,两三天就从台中去高雄一趟。只为了怕他想不开。可是到故事的最后,绿还是一样走了。所以说,有些问题须然有了解决方法,可是那些方法也未必行得通。
在看完了这本书之后,ferrer就叫我去看他放在friendster的相片。原来是他做的一些自杀特辑。有些朋友还信以为真他真的不在世上了。真好笑~ 这又怎么可能发生呢?试想想就算它是真的发生了,他又怎么可能会特地叫人帮他拍下来再upload去friendster呢。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也真够无聊。不过他现在的举动也可以说是很无聊了。简直是无聊到没事干找事干~普通人就算超无聊也不可能会做出这些事来。这种事也只有像ferrer酱的人才会做得出的。
其实,为什么我要让自己不断地保持忙碌呢?因为只要我以空闲下来就会浮现很多想法。很多不应该出现在我脑海的想法。我读书,是因为我真的喜欢读书吗?不,读书只不过为了将来好早一分工,生活才不会潦倒颓废。毕业了就开始为事业打拼赚钱,生活才能继续下去。所以说人活在这世上真是太无聊了。就算你做完了该做和想做的事情,生活才算了无遗憾。可是那又怎样?没听过这句话吗:born to dead. 人出生在这世上就注定了有一天会死去。只不过每个人死的方式不一样。有些人能痛快的死去,另一些人则要死也死不了(不但给自己痛苦也让别人生活不好过)。人死后也不可能带走什么东西。光有美好的回忆也只能变成空气而消失不见。不但如此,这还会加重还活在世上人的负担。对于感情好的,这也可能造成一段不短时间的包袱呢。
看到这,也许会有人想把我打骂一顿吧~ 无任欢迎。不过我想说的是:这,都不是一天的突发奇想而是不断累积才会造成我今天的想法。所以要改变的话也不是那么地容易。另外,容易造成这种想法的地方是在一大群人当中的时候。如果哪一大群人都是我不认识的话,我还感到比较自在,安全感也比较多。可是如果说那一大群人都是我认识的话,这些想法就会不断地涌进我脑袋里。
失业的第17天
September 18, 2007
不知不觉,从我失业那天起也过了差不多半个月了。在这期间,我也渐渐地明白了几件事情。
原来, 对我来说找一份工作及选一双鞋子的过程竟然是那么地相似~ 首先在开始行动之前,我们当然会在心里面定一个标准。例如说我想找什么性质的工作,书店?餐馆?鞋店?(我需要一双怎样的鞋,娃娃鞋?高跟鞋?拖鞋?)当我们心中有了这样的一个定义后,就会开始采取行动翻报纸,上网找等~(要买鞋,当然是去血拼咯)在这段时间里,难免会有是非题不断地出现在脑海里。如: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可是它却符合我的要求;我想尝试在那做工,可是为此我却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同样的在选一双鞋时,也会出现相关的问题:我不喜欢这双鞋的款式,可是它却很舒服;那双鞋让我爱不释手,可是却没有我的size等等。到最后做决定时,我可能会选择一份我不是很喜欢的工作却有可能随着时间而让我慢慢地爱上它;我也可能选择了一份我心目中理想工作,可是我也可能会因此而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喜欢它;我也可能因为他人而接受了一份工作,于是乎我就会恨自己为什么当初不敢坦白自己的感受。
说到这,我,真的,非常需要再次郑重的提醒自己:不能再从复solomon事件了!难道那次得到的教训还不够吗?为什么我还是学不会对人坦白呢?在对的时候说不,是应该的?一个‘不’字,真的那么难说出口吗?再不学会说不,我不但只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那些曾经在我需要的时候肯骂我一顿的人。“对不起~ 从今以后我会尽量三思而后行的了。”
其实,身为一个学生我怎么可以忘了我的正职呢?我不能再找借口骗自己了。我也不想为此而让将来的自己感到后悔。既然我可以因为我的记忆力而在工作地点被称赞(而且不单单是一个人而已),为什么我就不能把它应用在读书上呢?我还记得那一对夫妇的对话: "哇,这么多都能记得!真厉害.""当然咯~背书背惯了吗。" 可是,对不起哦~你说错了。我并不擅长背书。我也很讨厌背书。不然,我的成绩也不会那么差。现在我也不可能会待在这里。话说回来,为什么我还是不喜欢把心思放在课业上呢?亏我还这样说过:打工时为了解决暂时的钱财问题,而读书才是为了将来铺路。好一个虚伪的家伙~
好啦~废话不多说啦。是时候好好反省反省啦。在剩下的假期里也该好好地充实自己啦。不能再这样任性下去了~
仿佛
September 8, 2007
原来,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陌生的人事物也会引起他人影子的出现。在我眼中看见的,并不是单纯的一个人而已,而是仿佛看到记忆中某个人的影子重叠着现实。也许是样貌,说话的语气,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有可能让我产生幻觉。
[一个年约20岁左右的女生,安静地坐在餐厅的一角。从她眼神当中,我看见了寂寞。可是在同一时间我却在她身上发现了另一个她。那个她很明显地年轻多,也开朗很多。我,仿佛看见另一个她喋喋不休地说着:Em...yummy...听起来很像很可口似的。Daddy,我可以试吗?]
有时候,想着想着就会不知不觉地感到害怕。害怕也许有一天再也见不到记忆中的人。就因为有过曾经来不及说再见,就这样离开我身边的人。我才会感到异常地害怕。可是任性的我却不断地重复着开不了口的习惯。
[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了。离聚会的时间也过了将近半小时了。可是为什么还是没见到她的出现呢?从来没试过迟到的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呢?我不懂。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天早上我的眼眉就这样没来由地一直跳个不停。这时候,Adriana对我说:你不知道吗?星期六那天,她。。。我以为你早知道了,所以才没对你说。。。那时候的我在听见第二句话时,眼泪已经不争气地掉下来了。]
如果有一天我失忆了。我想,我应该不会苦苦地寻回从前的记忆吧!简简单单地从新开始过别人认为我应该过的生活,还能够轻易地改变原有的坏习惯。那,就不必再为了坚持己见而和别人争辩。何乐而不为呢
I hate myself
August 11, 2007
"I hate myself"
"I hate my behaviour"
"I hate my attitude"
"I hate most of the decision that I’ve made"
"I hate all of my used to be"
"I hate some of the thing that I’m doing now"
"I hate all of my pretend"
… … … … … …
but so what~ pasal dah biasa gia. Dr dulu lg sa tdk pernah pun jujur dgn diri sa sendiri. Sa jg jrg m’buat pilihan yg betul, baik utk kebaikkan diri maupun apapun. Sa tau apa kesilapan n apa yg sa patut buat utk m’perbetulkannya. But, so!? Apa gunanya klau sa hanya tau ja tp x jg mau ambil tindakan utk mula b’ubah? Ok. Biarpun kadang2 ada jg ambil sedikit tindakan, tp sam jg tiada guna. Bab biasanya p’ubahan t’sebut x akan dpt kekal lama. X lama kemudian semuanya akan kembali kpd asalnya jg. Haiz~ Ya, sa m’aku hal ini sedikit sebyk b’kenaan dgn sa ni krg kena kawal. Oleh sebab itu, time ada org cuba mau kawal tindakan mahupun pemikiran sa, sa mesti akan rasa marah n buat apa yg di sebaliknya bg menunjukkan kemarahan sa. Well, sa tau lah tindakan ini mmg x bgs. So, sa pun adalah cuba berubah sebelum kena tegur. Tp hakikatnya, b4 sa b’jaya m’ubah diri sa dah pun ada org tegur sa. Krg asam butul! Dgn itu, perubahan sa turut akan berhenti n semuanya jg akan kembali kpd asalnya. Wakaka~ Di dunia ni mmg tiada ubat lg yg dpt m’bantu sa ni.
Trus, 1 lg yg bikin panas tu ilh k’bykan kebiasaan sa. Krg ni terlampau byk kebiasaan tlh menyebabkan sa makin benci diri sa yg krg ni. K’bykan pilihan sa krg jg adalah berkait rapat dgn kebiasaan sa time waktu kecil n apa yg sa kena ajar jak kecil lg. Oleh itu "bab dah biasa gia…" tlhpun m’jd alasan sa utk apa2 jua tindakan maupun pilihan sa. +an, klau krg sa cakap "andang2 ja~" mana lah ada org paham apa yg sa cakap ni, kan? Tp napa pla sa mau hirau apa yg org lain fikir ni? Asalkan sa faham cukup lah~
Ok lah~ abis merungut ni dah pun tiba masa mau kemaskan fikiran n mula ulangkaji dah. Sa mac lg ingat time dulu sa plg benci dengar org merungut inilah itulah x jg pandai abis tu rungutannya. Merungut ni bknnya x bgs, tapi jgn lah sampai x jg abis2 merungut ni. Lama2 org yg dengar pun akan rasa bosan jg tu. Bkn ni ja, apapun yg kita buat jg x bule t’lampau. Klau terlampau ni mmg akan bikin benci n bikin panas. So, buat apa lah kita mau bikin org benci kita ni, kan. (kecuali klau ko mmg benci tu org. klau gitu lain lg ceritanya)
哈7完全剧情
July 26, 2007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罗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结局
霍格沃茨学院的第二次大战之后的19年,哈利和金妮结婚了,有了三个孩子。分别叫做James, Albus Severus 和 Lily。罗恩和赫敏也结婚了,有两个孩子,若思和雨果。两家人在国王十字车站送孩子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乘车到霍格沃茨学校时有相遇了。Lily还太小不能上学,Albus进了一年级,而James已经在格莱芬多学院读了很久了。
在火车站哈利、金妮、罗恩、赫敏隔着月台看到马尔夫和他的妻子和孩子Scorpius,这些曾经的对手或许已经和解了吧。顽皮的James看到Teddy Lupin,卢平和唐克斯的孤子、也是哈利的教子,跟比尔和芙蓉的女儿Victoire亲吻。纳威也成了霍格沃茨学院的草药学教授。
火车缓缓开动了,哈利紧追着火车又跑了几步。他看着儿子瘦瘦的脸上写满了兴奋,一面笑着一面不住地挥手,尽管看着自己的儿子渐性渐远始终还是略有所失。最后一点蒸汽在秋天的空气里蒸发尽了,火车也转过一个大弯离开了视线,哈利道别的手还是静静地举在空中。
金妮低声自语道:“他会没事的。”
哈利看着金妮,有些失神地拿下手来摸着前额上的闪电形疤痕,也低声说:“我知道。”
19年了,这块疤再也没有痛过。一切都好。
原来我也会感到害怕 (-.-)
June 26, 2007
基本上,当我看见蟑螂是我并不会感到害怕。我只会静静地看着它离开我的视线。就算它飞到他人身上也好我也不会去动它,我至多会告诉那个人说它在他的哪个部位。我不是一个很暴力的人,所以我也不会像一些人那样看到小强就要打死它。拜托,小强也是有生命的!小强也是有家人和朋友的!小强也是地球上的一份子!难道只有人有权利活在地球上吗?所以说,我们又为何要逼人太甚呢?
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自己的弱点就是害怕听见别人伤害自己的过程。无论多小的事情都好,就算小到打个耳洞都好,当我听见那过程是我都会感到很痛苦。须然只是听见而已我都会感到非常的不适,感觉上就好像我是当事人那样。就算没有看见事情的经过,可是我还是能够感受到。唉~
说了一堆有的没的,也是时候言归正题了。
今天,是我第一次在alpha的游泳池玩水。就整体而言,我一点都不害怕水。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可是那么地密切。说真心的一句,没有水人又怎能存活下来呢?所以呢,我对水可是爱都来不及了,还那有机会去害怕它呢?今天,我却发现了一个问题。问题的所在呢就是我并不敢把我的整个头放进水里头。为什么呢?我也不是很明白。我只知道我很害怕,超害怕的。其实当时侯我只不过因一时好玩就在泳池里面学狗爬拭,天知道才一瞬间而以我就差点溺水。只不过那么地一瞬间而已,我就因为脚够不到地而头也伸不出水面的状况搞到我只想大喊救命。唉~做人做到酱真是有够失败。也许我应该多溺水几次,那我就应该会很快学会游泳吧。哈哈 ~ ^.^ ~